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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快递投诉必须7日内回复-上海到新余物流公司-上海到新余货运专线
来源:http://www.linghan56.com 发布时间:2011/7/1 浏览次数:
国家邮政局昨日公布了新修订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按照新《办法》,邮政管理部门申诉中心应自接到消费者申诉之日起30日内答复申诉人。
《办法》规定,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申诉人是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寄件人或收件人;上海到新余物流公司有明确的被申诉人;有具体的事实根据;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后7日未得到答复;或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消费者申诉时,要提供与申诉事件有关的有效信息,包括:申诉人姓名、联系电话;邮、快件号码、寄件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地址;被申诉人名称、申诉诉求、理由、相关证据、企业对投诉处理的结果等。《办法》还规定,申诉人应当在交寄邮、快件之日起或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发生服务争议之日起1年内对需申诉事件提出申诉。
《办法》指出,邮政管理部门申诉中心应当在受理消费者申诉之后,上海到新余货运专线于两个工作日内将消费者申诉内容转给相关部门或被申诉人。被申诉企业应自收到转办申诉之日起15日内向转办邮政管理部门答复处理结果。答复内容应包括:调查结果、企业责任;与申诉人达成的处理意见、赔偿金额或解释与道歉情况;申诉人对处理意见是否满意;企业申诉处理人及联系电话等。如企业收到转办申诉15日内尚未处理完毕,应向转办邮政管理部门说明处理进展情况、处理原则、与申诉人协商结果等,并在此件申诉处理完毕后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反馈处理结果。
据介绍,此次修订是在国家邮政局2008年颁布实施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的。
另据了解,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机构,上海到新余运输公司是指国家邮政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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