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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货运公司 出租车调价听证近期召开 第三次运价油价联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1/5/7 浏览次数: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发布公告称,将于近期召开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和完善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自今日起至5月11日,广大消费者可通过市消保委报名参加听证会。
征集24名听证人
根据公告,此次听证会将安排听证会参加人24名。上海货运公司包括:消费者10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总工会1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名,出租汽车驾驶员4名,出租汽车行业协会1名,政府部门2名,专家学者2名,经营者1名。
其中,消费者参加人通过报名方式产生,委托市消保委受理报名;专家学者参加人经有关专业协会推荐;出租汽车驾驶员经出租汽车行业工会组织报名推荐;其他参加人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不过,想要报名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消费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公告明确,报名的消费者需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对出租汽车行业情况比较了解。
消费者报名时,需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具体可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5月7日上午9时至5月11日下午5时,上海货运公司通过市消保委网站报名;5月7日至5月11日,通过信函方式报名,随信附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价格听证”字样,邮寄地址为上海市大木桥路1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邮编为200032,报名登记表可由消保委网站下载。
此外,此次听证会安排消费者替补3名。另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
第三次运价油价联动
即将于近期召开的出租车调价听证会,意味着上海第三次启动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
2006年5月1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局联合发布《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总体方案,将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挂钩,原则上以1年为一个联动周期,实行对应联动、同向运行。同时在调价前举行听证会等程序。
2006年5月11日,上海第一次启动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市区出租汽车小型客车起租价,由10元/3公里调整为11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单价由每公里2元调整为2.10元。
2009年10月11日,上海再次实施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上海到大同物流专线市区出租汽车小型客车起租价,由11元/3公里调整为12元/3公里;超起租里程单价由每公里2.10元调整为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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